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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曾在香港參加童軍運動人士,維繫感情,促進友誼。
- 鼓勵會員在日常生活中,繼續恪守童軍誓詞和規律,發揚童軍精神。
- 支持香港童軍運動,協助香港童軍總會推行其工作。
- 與世界童軍組織及其會員國承認之貝登堡聯誼會,或其他退役童軍人士之組織聯絡, 促進世界童軍運動。
- 促進會員福利。
本會共分 4 個工作小組,以協助及推動本會發展,它們分別是:
- 拓展小組
拓展小組專責拓展會員事務,製作會員及分會名冊,及與地域、區及旅團聯繫,以拓展貝登堡聯誼會會員之人數。
- 節目小組
節目小組的主要工作是為會員安排各類型康體文娛活動,透過輕鬆而充實的節目,加強香港童軍貝登堡聯誼會與所有曾參與童軍運動人士之間的聯繫,以鼓勵他們在日常生活中繼續發揚童軍精神,體驗貝登堡聯誼會的宗旨。
- 公共關係小組
公共關係小組的工作範圍主要與總會各署聯絡及秉承本會宗旨,聯繫會員及各分會,互通訊息;而最主要的工作是編製貝登堡聯誼會會訊。
- 會所管理小組
會所管理小組的工作是負責紀錄存案有關會所之裝置及設備,制定使用會所之規條及租用會所之費用,及提供資源協助各小組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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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九龍第 1 海童軍旅分會 |
| 1st Kowloon Sea Scout Group Sub-Club | |
2/2/1990 |
| 2. |
港島第 15 旅分會 |
| 15th Hong Kong Group Sub-Club | |
2/2/1990 |
| 3. |
九龍第 62 旅分會 |
| 62nd Kowloon Group Sub-Club | |
2/6/1999 |
| 4. |
九龍第 136 旅分會 |
| 136th Kowloon Group Sub-Club | |
15/7/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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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在香港參加童軍運動超過1年以上之人士,均可申請入會。經本會執行委員會審查及依章繳交會費後,成為普通會員或永遠會員。
- 現役或退役童軍人士,經本會執行委員會舉薦及得香港童軍總監或其授權人批准,可成為本會之榮譽會員。榮譽會員之會籍以10年為期。期滿後,如經本會執行委員會審定,並提交會務委員會通過後,可續任榮譽會員10年,連委可連任。
- 凡屬本會批准成立之分會屬下會員,在繳足分會會員費及經辦妥週年註冊手續後,可成為本會分會會員。
- 本會會員必須年滿18歲。
本會設有普通會員、永遠會員、榮譽會員及分會會員 4 類個人會藉:
| 普通會員 - |
須每年繳交執行委員會釐定之會費。 |
| 永遠會員 - |
凡 1 次過繳交由執行委員會決定之費用,均可成為永遠會員。 |
| 榮譽會員 - |
經本會執行委員會舉薦及得香港童軍總監或其授權人批准之現役或退役童軍人士。 |
| 分會會員 - |
本會批准成立之分會屬下會員。 |
本會會員均可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享用本會之會所及設施,定期收到本會之通訊及保持與童軍會之聯繫。
填妥報名表寄九龍柯士甸道童軍徑香港童軍中心 8 樓 803 室香港童軍貝登堡聯誼會或致電2957 6322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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