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精神信仰 ‧宗教諮詢委員會 ‧ 宗教章
香港童軍總會早於1982年已成立宗教諮詢委員會,就宗教信仰事宜向香港總監提供意見及建議,並聯繫香港各宗教團體,鼓勵童軍成員建立宗教信仰,對神明及信仰盡責任。
宗教諮詢委員會成立不久已率先提出增設宗教章的可行性,以促進童軍對宗教之信奉。經過各宗教團體就宗教章的課程設計及款式方面的商討,於1985年12月正式推出。推行初期的課程範圍涵蓋基督教、佛教及天主教3個教別,童軍成員只要完成某一宗教課程所列的要求,即可佩戴宗教章。由於小童軍及樂行童軍支部分別於1985及1988年始成立,故當時的課程只惠及幼童軍、童軍及深資童軍支部。當時的基督教及佛教課程是按該3個支部劃分;而天主教課程則按內容劃分為4個階段予合適的支部成員自由進行研習,直到80年代末天主教課程才改為按幼童軍、童軍及深資童軍3個支部劃分。2002年10月,總會修訂了宗教章課程,於幼童軍、童軍及深資童軍3個支部增設孔教及伊斯蘭教課程;而道教課程亦於2004年7月正式被納入為該3個支部的宗教章課程範圍,以進一步鼓勵童軍成員對不同宗教之認識,實踐童軍誓詞:「對神明、盡責任」的精神。
在1982年2月「世界童軍年」之前夕,總會曾在不同之教堂及學校舉行了連串之感恩祝福儀式,以感謝神明過往75年來對童軍運動之眷顧。總會有感香港這個注重物質的社會,部份成員對宗教意識日漸式微,遂於每年創辦人紀念日前後舉辦類此宗教儀式,使各成員有機會作精神上的靈修,實踐各成員曾許下的諾言。及後,類似的祝福儀式正式名為「對神明、盡責任」日,每1至2年舉辦一次,一直舉辦至今。上一次之「對神明、盡責任」日已於2006年4月假九龍明愛中心舉行。